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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1-20 11:20: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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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赣市编办【201375

 

关于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市卫生局: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设机构的请示》(赣市卫文[2013]97号),收悉。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经研究,同意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设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具体为: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人事、接待、印鉴、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及医疗收费的核查与统计工作。

三、医务科

负责医疗行政及业务管理工作。

四、护理部

负责护理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

五、监察审计室

负责纪检、监察、纠风、审计等工作。

六、老年医学部

负责老年疾病行政及业务管理工作。

七、宣教科

负责宣传教育工作。

八、科教科

负责科研、教学及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等工作。

九、药剂科

负责药事管理和药品采购工作。

十、总务科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及水、电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信息技术科

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安全工作。

十二、医技设备科

负责检查检测项目的执行及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工作。

十三、营养膳食科

负责职工及患者的膳食管理以住院患者的营养调配等工作。

十四、社区防治科

负责精神心理疾病的社区防治,病人随访及患者的接送工作。

十五、农医保科

负责新农合、医保、收费、报账管理以及医院安保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十六、门(急)诊部

负责导诊、疾病分诊及门(急)诊病人的诊疗工作。

十七、精神男一科(男一区)

精神分裂症亚专科,负责男性急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收治。

十八、精神男二科(男二区)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亚专科,负责酒障、精神分裂症等各类男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

十九、精神男三科(男三区)

精神分裂症Ⅰ型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亚专科,负责男性急性精神障碍的收治。

二十、精神女一科(女一区)

精神分裂症亚专科,负责女性急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收治。

二十一、精神女二科(女二区)

妇女及儿童精神障碍亚专科,负责儿童精神心理障碍患者和女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

二十二、精神女三科(女三区)

癔症亚专科,负责癔症、双相障碍等女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

二十三、精神五科(五病区)

双相障碍亚专科,负责对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应激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

二十四、精神六科(六病区)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精神障碍亚专科,负责精神疾病合并躯体疾病的收治。

二十五、心理与睡眠一科

负责各类心理障碍、睡眠障碍、网瘾、酒瘾等物质依赖成瘾患者的收治。

二十六、心理与睡眠二科

负责心理康复、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睡眠障碍、儿童心理障碍患者的收治。

二十七、老年一科

负责老年痴呆等老年精神病患者的收治。

二十八、老年二科

负责前列腺肥大、痔瘘、骨折等老年躯体疾病患者的收治。

二十九、老年三科

负责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脑卒中康复等老年慢性病患者的收治。

三十、老年保健科

负责健康体检以及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保健、宣教、运动、营养、养生、康复等健康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调整后,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设机构总数仍为30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仍为30名(副科级),该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均不变。

20131114

                                                          

抄送:市委办公厅、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人社局,市第三人民医院  

赣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一科    201310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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