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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2-02 11:2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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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市人社字【2013195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1125日印发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赣人社发【20138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的需要,妥善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计算到20131231日止,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占现聘等级岗位数,空出的岗位数由各单位统筹使用。以上人员在退休之前,可以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参与竞聘上岗,聘用到更高等级岗位的,须占相应等级岗位数。

二、对于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项目、课题或科研项目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排名前三),在本单位没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单位可以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赣人社字【201082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其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各地之前已出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政策,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按照本文规定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1119

(此件依申请公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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