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三院字[2014]14号
各科室、病区: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为提高我院干部职工政治业务水平,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每周1次集中学习,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每周三下午5:00~6:00。
二、参加人员
全院职工,具体分组见安排表。
三、学习内容
1、学习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及市卫生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相关文件、通知通报等。
2、传达学习医院下发的决定、制度、规定、通知、通报及相关会议精神等。
3、按政治学习要求,学习讨论所安排的学习内容。
4、学习讨论业务知识、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技术运用、新知识与创新与发展理念等。
四、几点要求
1、各组由召集人负责召集集中学习,做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讨论发言均有记录,要求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且为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习和讨论,以达到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目的。学习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实事求是。
2、确定学习内容和讨论内容后,应预先告知参加人员,并拟定重点发言对象,做到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学风,使参会者真正参与其中,受益其中。特别优秀的发言各组应加以整理并上报院办,使之成为全院共同的财富,全院职工共享。
3、院纪律巡查小组、监察审计室负责抽查每周集中学习的情况,抽查面必须在三分之一以上,并在院内通讯上公布各组参学率,参学率作为科室评先评优的指标之一。
4、各组召集人负有直接组织领导责任,如出现弄虚作假、不作为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科室和召集人的责任。如确因工作原因,集中学习时间可缩短至半小时。更改学习计划或学习时间须报监察室备案同意。
5、院领导可组织集中学习,也可在办公室自学,或参加所分管科室的集中学习。
6、全院每周三下午下班时间定为6:00。在6:00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以班次排班者除外)。
附件:每周三集中学习安排表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每周三集中学习安排表
(下午5:00~6:00)
|
参加科室 |
学习地点 |
召集人 |
第1组 |
门 诊、医务科 |
门 诊 |
谢光平、钟 华、李燕平 |
第2组 |
男一区 |
男一区 |
吴奕珉、谌香兰、李梅花 |
第3组 |
男二区 |
男二区 |
兰 滨、黄海红、朱政仁 |
第4组 |
男三区 |
男三区 |
姚素华、许修平 |
第5组 |
女一区 |
女一区 |
肖剑文、张 琦、胡群英 |
第6组 |
女二区 |
女二区 |
李颖申、李 红、廖鸿钊 |
第7组 |
女三区 |
女三区 |
邓 广、喻露扬 |
第8组 |
五病区 |
五病区 |
申 璎、林冬冬 |
第9组 |
六病区 |
六病区 |
王魁元、温世萍 |
第10组 |
心理与睡眠一科 |
心理 与睡眠一科 |
黄亮明、吴联霞 |
第11组 |
心理与睡眠二科 |
心理 与睡眠二科 |
王海丽、伍振红 |
第12组 |
老年三科 |
老年三科 |
唐斯伟、黄冬华 |
第13组 |
药剂科、MECT室 |
药剂科 |
刘石宝、郭定旺 |
第14组 |
财务科、农医保科、收费挂号室 |
收费挂号室 |
黄君明、黄良真、曾 艳 |
第15组 |
老年医学部、老年保健科、康复医学二科、妇产科 |
康复 医学二科 |
谢建芳、曾雪梅、陈周晖、周林菊 |
第16组 |
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护理部、宣教科、人事科、质控科 |
门诊七楼2号会议室 |
谢 鹏、肖 强、邹 幸 |
第17组 |
总务科、营养膳食科 |
总务科 |
张 蓉、钟 静 |
第18组 |
信息技术科、心理治疗检测室、检验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 |
心理治疗 检测室 |
刘典英、顾柏松、汪兴周、王晓云、熊芸 |
第19组 |
康复医学一科、保卫科 |
康复 医学一科 |
袁水莲、卢圣林 |
第20组 |
社区防治科、放射科 |
放射科 |
尹澍、叶小明 |
注:1、分组集中学习按就近方便的原则,若医院规模增大设立新科室或科室搬迁,或为方便工作等,可重新分组,由监察审计室备案确认。
2、纪律巡查小组、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检查,责任人:李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