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赣市三院字[2014]15号
各科室、病区:
因医院业务的发展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财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张晓云
副主任委员:蔡连秀
委 员:谢 鹏 李水兰 谢光平 胡群英 谢建芳
黄君明 刘石宝 张 蓉 伍芳英 唐斯伟
姚素华 王魁元 黄海红 李 红 叶小明
财务管理委员会分五组,负责对应科室的成本控制、收支结余测算、绩效分配、量化管理等工作的调节和监督管理。
第一组:谢光平、唐斯伟、李红,负责科室:行政职能科室、门诊部;
第二组:谢鹏、伍芳英、黄海红,负责科室:医技设备科、药剂科;
第三组:李水兰、刘石宝、姚素华,负责科室:女一区、女二区、女三区、六病区;
第四组:胡群英、张蓉、叶小明,负责科室:老年科、心理与睡眠科、妇产科;
第五组:谢建芳、黄君明、王魁元,负责科室:男一区、男二区、男三区、五病区。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