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三院字[2014]16号
各科室、病区: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推动我院健康发展,现将我院《开展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开展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持续推动我院的健康发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云 钟裕民
成 员:杨瑞浪 刘少华 蔡连秀 谢秀东 廖梅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少华任办公室主任,廖鸿钊、邹幸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等级办、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活动对象
全院各科室、病区。具体分以下三类:
1、行政职能科室:院办、监察审计室、医务科、护理部、老年医学部、宣教科、科教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总务科、营养膳食科、社区防治科、农医保科、老年保健科。
2、医技、药剂及窗口科室:心理治疗检测室、康复医学一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门诊药房、住院药房、挂号收费室、MECT室。
3、临床科室:门诊部、男一区、男二区、男三区、女一区、女二区、女三区、五病区、六病区、七病区、八病区、九病区、十病区、十一病区、十二病区、十三病区。
三、活动内容
1、各科室、病区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完成日常工作,相关科室要不断完善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各科室、病区的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将另行下发。
2、各科室、病区要不断推陈出新,改进与创新提升服务水平的举措,并转化为长效机制,予以坚持和落实。
3、每月对各科室、病区落实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改进与创新服务举措的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
四、考核办法
1、医院成立3个考核组,分别对各类科室、病区落实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改进与创新服务举措的情况进行考核。
(1)第1组
考核对象:行政职能科室;
考核内容:落实服务规范和改进与创新服务举措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成员:每月安排临床科主任及护士长各2人组成。
(2)第2组
考核对象:医技、药剂及窗口科室;
考核内容:落实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改进与创新服务举措的情况;
考核成员:谢鹏、李水兰、朱政仁、顾柏松。
(3)第3组
考核对象:临床科室
考核内容:落实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改进与创新服务措施的情况;
考核成员:廖鸿钊、邹幸、谢光平、胡群英、罗爱玲、谢建芳、黄萍。
2、各科室、病区每月质量、服务考核分各按100分计算。临床科室和医技、药剂及窗口科室分别对质量和服务两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各占50%计算总分。行政职能科室对服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3、质量服务考核分中的服务考核分部分包括基础分值和改进与创新分值。基础分值占90%,为对落实服务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改进与创新分值为对改进与创新服务举措并予以落实及取得的成效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每改进或创新一个提高服务水平的举措并予以落实取得成效的加3分,多条措施累计加分不封顶。
4、各科室、病区要将本科室的改进与创新举措变成长效机制,贯彻于科室的日常工作之中,未坚持落实改进与创新举措的,每月扣3分。活动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室、病区推出的改进与创新措施进行归纳汇总,并作为同类科室下一季度的基础性服务标准进行考核。
5、各科室、病区应在每月月底将本科室、病区上一个月落实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推出的改进与创新措施进行梳理,一并报至活动办公室,未上交者扣当月质量服务考核分5分。
6、各考核组应在每月5日完成对所负责科室上一个月的质量服务考核,并将成绩汇总于活动办公室,由活动办公室审核后上报院长办公会。
五、奖励措施
1、根据每季度的质量服务考核成绩,评选出优胜科室。
2、各类科室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三等奖奖励500元;
3、每季度评选出三名优秀科室管理者,在中层干部会上推广其经验做法。
4、考评结果作为科室年终考核、科室评先评优依据。
六、活动要求
1、各科室、病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医疗质量·服务年”的重要意义,积极投入于活动之中,树立规范提高质量、主动热情服务的工作意识。
2、各科室、病区要不断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的举措,在全院上下营造“临床服务病人,行政职能服务临床”的良好氛围。
3、活动办公室、各考核组要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怠于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将受到问责处理。